自1年9个月之前被以“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之后,前首富高乃则近日等来了他的第二宗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高乃则有关联企业达30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一旦成立,对这些公司有何影响?
◎作者l宇文恺
12月2日,府谷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府谷县公安局已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府谷县公安局还就高乃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有关事宜发布通告:
1,请以借款名义参与集资的集资参与人持借款合同原件、借款收据原件、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资金交付证据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到府谷县公安局处非大队报案并说明集资经过、本金及利息等情况。2,请以入股名义变相参与集资的集资参与人持投资入股凭证、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资金交付证据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到府谷县公安局处非大队报案并说明集资经过、分红、借款等情况(涉及的入股煤矿名单:府谷县大昌汗张三沟煤矿、府谷县中联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新民镇丈八崖联办煤矿、榆林市榆阳区鑫源煤矿、山西忻州神达金山煤业有限公司)。
我们从企业工商信息网站“企查查”查询发现,与高乃则有关联的企业达30家。
尤其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