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
2月22日,榆林市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詹正平为榆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周拥军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徐磊为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榆林市信访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曹继军为榆林市信访局副局长。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人民政府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李晓刚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挂职期限自年1月起,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渭南合阳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肖海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字〔〕3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兼);
王晓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乔江峰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小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伟民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宏周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耀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合政任字〔〕2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合阳县委《关于张俊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合字〔〕11号)文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王耀军同志任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张楠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红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张俊锋同志不再担任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来源:榆林市政务公开、合阳县政府
编辑:思雨
责编:李杉
审核:赖婷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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