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石油横山采油厂来源:延长油田
日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横山采油厂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市榆环责改字〔〕号,因存在44井危险废物暂存点露天堆存约25吨原煤,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被要求责令整改。
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原文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年7月8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44井危废暂存点露天堆存约25吨原煤,未采取密闭和覆盖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横山采油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企查查资料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横山采油厂成立于年5月11日,负责人为李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