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显示,年12月,精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气化装置镍基合金阀门采购项目”。年3月,精工阀门向招标人出具弃标函一份,称因疫情影响原材料暂时供应有误,造成公司不能按时生产,无法响应招标人要求,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榆林市发改委明确,近年来全国疫情防控已属常态化工作,温州疫情也处于可控范围内,精工阀门的弃标理由不能成立,对其处以.76元罚款,同时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法公告。
以下为全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榆发改罚〔〕3号)
被处罚单位:精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