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芹菜案“过罚相当”问题引发热议。客观的回归“法治精神”,从案件性质、情节及处罚裁量等角度进行剖析,问题芹菜因“毒死蜱”残留超标被罚6万余元,不冤!依法行政不应该被错误舆论所带偏,谈舆色变是执法者的失职,也是对违法者的纵容。
8月27日,央视新闻30分栏目报道,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一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芹菜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货值金额较小,此事引起舆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