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告知幼儿园大班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办理《房屋租赁证》和非榆阳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区属各幼儿园(含民办):
为严格落实阳光招生*策,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秩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区属各公民办幼儿园需提前通知在榆林城区榆阳辖区相应小学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年秋季需在相应小学就读一年级的本园大班随迁子女家长,熟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附件2),在《各幼儿园房屋租赁证办理预约安排表》(附件1)中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持《幼儿园盖章卡》(附件3),携带相关证件到榆林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各幼儿园要提前通知本园非榆阳户籍大班幼儿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务必于年12月31日前到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暂住登记,确保按时申办居住证。同时告知以下*策:
1.居住证将作为非榆阳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年榆林城区榆阳辖区小学入学资格审核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不按时申请暂住登记,入学资格审核时无法提供居住证,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的,其责任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购买的小产权房屋的,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入学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所证明即可。
附件1《各幼儿园房屋租赁证办理预约安排表》
附件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附件3《幼儿园盖章卡》
榆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年10月24日
附件1:
年秋季榆阳区公、民办幼儿园大班非榆阳户籍家长网上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间安排表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
1、非榆阳区户籍承租人(家长)在榆林城区榆阳辖区租赁住房居住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申领居住证的要件之一。在本次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办理高峰期间,为保证安全,避免出现围门聚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情况,请各幼儿园及时通知非榆阳区户籍承租人(家长)全部使用手机扫码在网上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网上租赁业务受理成功后一天可以取证;具体的办理时间详见此安排表(附件1);
2、在申请网上办理租赁业务之前,请各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榆阳区户籍承租人(家长),认真阅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附件2)后,再填写相关内容,并拍照上传各项提交资料的原件到指定路径(如:房主、租赁户本人身份证照片原件、居住证明照片原件、租赁合同照片原件、房屋权属证明照片原件等);
3、(附件3)为《幼儿园盖章卡》,各幼儿园盖章后生效;
4、在此安排表(附件1)的办理时间内,如有网上办理不能完成的情况,请按照此安排表(附件1)的办理时间携带《幼儿园盖章卡》(附件3)自行到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咨询、办理。(备注:在安排的办理时间内不携带《幼儿园盖章卡》的,我单位业务窗口不予受理房屋租赁备案业务);
5、*策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自购型保障房等*府保障性住房,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不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6、窗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