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劳动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治东、李晓媛、李永奇、王效力、刘维平、孙守洋、高明伟,秘书长王龙生参加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作出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决定: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27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榆林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榆林市年财*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年市级财*预算;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选举。
会议向新任命的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小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克祯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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