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做好榆林高新小学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策,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按照中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4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教发[]59号)精神,以及《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进一步促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支部、校委会、工会联合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实施。会同社区、房产、户籍等相关部门,成立各工作小组,严格做好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资料的接收、审核、调查、录取、报名等新生入学的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本学期,高新小学计划招一年级5个班,每班54人,共人。根据高新区教育局安排,高新小学今年招生范围为:明珠大道以东,东环路以西,天源路以南,朝阳路以北(含溪苑北区)。
四、招生原则
(一)面向我校服务区范围招生,不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
1.符合高新小学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口(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为准)在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迁入榆林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
2.在榆林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无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证明需在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办理完毕。
3.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无户籍和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在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办好居住证(以证件为准)。
(三)“两个一致”的原则。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时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四种类: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二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六、招生程序及相关要求
年秋季,高新小学实行先审核后报名的入学报名程序,按照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网上报名、分段录取、入学报名五个步骤进行招生。
(一)资格审查
1.第一阶段:年6月26日—年6月27日
学校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高新小学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类:(有户有房类)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二类:(有户无房类)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三类:(无户有房类)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特别说明: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和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情况。
2、第二阶段:年7月4日--年7月5日
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无户无房类)的适龄儿童,
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高新小学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属于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2)其法定监护人为驻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携带: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其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工商经营户,法定监护人需携带: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经商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小学服务区域内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需携带;
《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榆林高新小学年新生入学审批表》、监护人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备注:转业到高新区的军转干部须提供部队转业证明,驻高新区部队现役军人须提供现役证明,烈士遗属须提供烈士证明,孤儿须提供父母死亡证明,引进高端人才、突出贡献人员、援助武汉医疗队员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以上情况经核查属实后,在招生条件同一类别中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二)信息核对
时间:年7月7日—年7月12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3日至14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高新小学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年7月15日—年7月20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