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市住建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处罚》):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榆阳区长城路街道建设肤施路南延伸段,违法用地。决定做出行政处罚:退还违法占用的.5亩土地,对违法占用土地累计罚款56.万元。
◎作者l南宫灵
上面的事儿,换句话说,榆林市住建局因为没有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擅自修路,被国土部门处罚约57万元。
政府部门处罚政府部门,这并不少见,毕竟职能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处罚,无论对象是谁。但过去在榆林,这种处罚很少被公开通报。
不过过去一年,榆林市国土部门公开发布了3次对住建部门的处罚决定。其实这背后,是政府部门之间的问题不再关起门遮掩,放在老百姓眼前解决,政府权力运行的“老规矩”在逐步改变……
“一家人里不管谁出问题,都关起门来解决”,很多年里,这已经成为政府部门中知而不言的“旧习惯”。然而,“关门解决”可堵不住悠悠众口,“门后”情况不明反而更加让老百姓猜疑。
面对此类问题,在最近一年中,榆林市政府相关部门有了明显的转变。
比如年6月2日,榆林国土部门发布了《关于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擅自占用政府储备土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住建局在没取得合法手续时,擅自占用42.28亩的政府储备土地来修建榆林市区榆阳东路东延市政道路,并因此被罚14.万元。20天后,年6月20日,榆林市国土部门再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在年5月28日榆林市住建局未取得合法手续时,擅自.95亩土地来实施榆溪河生态长廊二期工程项目,因此被罚款.万元。
以往政府部门之间的处罚,很容易被人认为是吸引眼球的“作秀”行为,原因在于处罚不痛不痒不公开。
而在上述3份榆林市国土部门的3份处罚中,明确了退还违法占用土地以及罚款金额,其中最高罚款达.6万元。
真金白银、白纸黑字摆在老百姓面前,从事情发生过程到具体的哪个路段都说清道明,这是一个信号——榆林政府部门之间相互监管“动真格”了。
在榆林,政府部门过去几十年中养成不少“坏习惯”,工作相互推诿、权力运行不够公开和透明等。而这一方面对老百姓生活中产生一些阻碍,另一方面极大的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政府部门就像是一个分支庞大、运行复杂的大型机器,年复一年,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出现问题不可怕,怎样能科学完善的解决才最重要。
对于老百姓来说,最期待看到的是政府对问题公开透明的处理。
对于榆林各级政府来说,各部门手握不同领域的公权力,首先应该遵守监管制度、公事公办,共同推进问题及时解决,而不是联手遮掩。只有监管工作到位,老百姓才能获取应得的利益,政府公信力也会极大增强。
而在相关监管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问题、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这一方面表示这政府部门内部不再“一团和气”,而是各司其职、公正办理;另一方面,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老百姓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问题出现后,也会更及时发现和解决。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外扩,会有各种新业态、新产业甚至新居住需求源源不断涌现,其中难免出现矛盾和问题。对于各领域之间公权力的相互监管,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最近两年,我们也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