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第1期,总第6期)。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年陕西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经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检验,现对29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予以公告。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医疗器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陕西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深圳乐普智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红外额温计综合判定不合格,不合格项和主要问题为规定温度显示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被抽查单位为陕西新丝路医药有限公司,抽样地点为经营单位,规格型号为LFR30B,生产日期为-08-13,批号为T,委托单位为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的医用丁腈检查手套综合判定不合格,不合格项和主要问题为拉伸性能,被抽查单位为榆林市天丰昌医教科技有限公司,抽样地点为经营单位,规格型号为“无粉指麻L”,生产日期为0201,批号为0201,委托单位为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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