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榆林市公安局通报,针对某公号爆出的陕西佳县“铁笼女”情况,榆林市已成立由榆林市公安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对此事开展调查。据网友爆料,该“铁笼女”疑似十年前青海某失联的女大学生。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网络舆情事件……
前不久的江苏徐州“铁链女”事件刚刚告一段落,现在又爆出疑似受拐事件,后续会引起多大的舆情规模还未可知,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前有“铁链女”事件引发的舆情风暴的惨痛教训,相信参与此次“铁笼女”事件调查的公职人员目前肯定是在紧张而又谨慎的工作中。梳理江苏徐州“铁链女”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公职人员的失职甚至渎职,可谓是教科书级别的反面典型:在网友的千呼万唤中,丰县成立了自己的调查组,从第一次通报中的“不存在拐卖行为”到第二次通报中的“杨某侠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都某更收留”,直至级别更高的徐州市调查组出具的通报中界定了董某民涉嫌拐卖妇女罪的事实,事件才真正朝着真相越来越近。丰县调查组自己的两次通报内容可谓是啪啪打脸,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本应具有相当的公信力,但却在具体事件处理中调查不清、界定不明,甚至敷衍了事,也难怪数百万网友气愤难平,以至于对于徐州市调查组的结论难以信服,最后不得不由级别更高的省委省政府出面调查并给出交代,真实印证了那句“小拖大、大拖炸”。正如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公布的处理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那样,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某学者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丰县“铁链女”事件的实质是公民权利救济机制的失灵,其根源在于公权力机关及公职人员的失职与渎职,民众期待的是对公权力的追责促进公民权利救济机制的有效运转,而非仅仅惩罚几个底层恶人。公职人员面对舆情和偶发事件,到底应该如何应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总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妥善处理好舆情事件,顺利渡过难关。以下择几个方面探讨一下,以期对广大公职人员有所启发。
一、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