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佳县何时开始办理残疾人证??
佳县回复: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县暂停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办理工作,具体何时恢复办理时间,佳县残联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待疫情防控形势缓和后,会立即通知各乡镇专职委员办理,请及时同乡镇专职委员联系,了解相关*策。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网友榆林生三胎有哪些*策?
市卫健委回复:目前我市关于三胎的生育执行以下*策:《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再生育*策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对违法生育的,处罚依据以下*策: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征收机关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当事人分别一次性征收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多生育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参照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纪律处分。
三、网友榆林壹号院的初中学区可以划到榆阳区吗?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关于榆林壹号院小区初中划至榆林七中的说法系社会谣传,请广大家长朋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每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策都有所调整,参考年招生*策,榆林壹号院小区小学、初中分属榆林高新一小、榆林高新一中服务片区。年招生*策暂未制定,请您届时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