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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绥德县纪委监察局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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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绥德县纪委监察印发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相关投诉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单位

绥德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二、投诉对象

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员和行*监察对象;村级组织及其*员、干部。

三、受理重点

1、在扶贫对象识别、退出,以及关于产业扶持的资金、项目和*策兑付中,不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策规定的;

2、在驻村帮扶、*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以及其它扶贫工作推进中,不认真、不负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违反工作纪律的;
  

3、涉嫌贪污、挪用、截留救济款物及专项扶贫资金的;
  

4、涉嫌骗取、套取、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的;
  

5、涉嫌在落实扶贫*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
  

6、涉嫌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违规收费和“吃、拿、卡、要”的;
  

7、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中,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雁过拔毛的;

8、在扶贫工作检查验收中涉嫌公款吃喝,购买或发放礼品、土特产和收受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9、扶贫领域其他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的。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并写清联系方式。县纪委监察局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if!supportLists]--五、!--[endif]--奖励标准

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纪违规者受到**纪处分的,实行一案一奖,根据查证属实的案件性质、影响等,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

六、联系方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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