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第九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启动仪式在榆林中学举行,随后,榆林市委文明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方光玉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九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凡是居住在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公民(含来榆林工作满一年的外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推荐。
《通知》明确,本届“榆林好人”共设“新时代好少年”“师德标兵”“当代活雷锋”“宣传干部”“*法干部”“军嫂”“工人(含矿工、石油工人、农民工、环卫工、邮递员等)”“村官”“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十星级文明户”“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基层共产*员”“自强励志”“见义勇为”等15个类别。
《通知》要求,评选工作立足社区、村镇、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深入挖掘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的的好人好事,力争基层一线典型达到60%以上。
请各单位踊跃推荐身边好人,先在当地(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者择优向县文明办推荐,推荐时须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报告。县文明办依据基层报送情况再送交相关部门审查、考核、公示、上报。
材料报送要求:1.“榆林好人”候选人材料包括:“榆林好人”推荐表(需贴照片)、字简要事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治面貌、单位及职业或居住地、简要事迹等)、1字主要事迹(题目要高度凝练,一律用第三人称)、5寸电子版照片两张(一张工作场景照、一张红色背景免冠正照)、承诺书。2.所交材料格式要求:事迹材料标题为宋体(标题)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_GB三号字体。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年6月25日。
所需材料统一交至县委文明办号办公室,除交电子版材料外,还需交纸质版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
联系人:高乐乐联系
(表格电子版联系人高乐乐)
新浪微博:佳县宣传
佳县县委宣传部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