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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二医院的病,是靠别人治疗还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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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使救死扶伤的宗旨发挥出来,同时也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不耽误救冶病人的工作。

榆林市在3月15医院疫情防控调查会议精神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对危重,急诊患者要设置绿色通道”保障危重,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然而医院,是故意不执行还是有恶意抵触情绪。就在3月20日,也就是在通知刚发出的第5天,医院就出现了对危重急诊病患的发难,延误病患治疗,导致患者病逝,使其家人极其悲痛。

据患者家属介绍,患者叶建国当时已经进入急诊室内,医院仍要求其做核酸检测,否则不予急救,在排队等待做核酸过程中出现了心脏骤停倒地的情况,然后在场的医护人员又没有采取及时、就地心脏复苏,导致患者死亡。

从百姓问*到现在已经过去18天了,家属的一些正当合理的诉求仍未得解决。

从医院的简介概述里可以看到:医院医院,为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医院,国家老年病临床医院、国家消化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榆林分中心,西北五省唯一的中国医师协会基本消化内镜培训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全市基层全科、影像、药学人员培训基地,是建设中的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的医学中心。始建于年,是陕西省建医院之一。

对外宣称这么好的医院,怎么会出现如此对待病患的行为?不单是拒诊急诊患者,在救治过程中又接二连三的犯一些非常低级的错误!是因为自身的权威硬势力、硬实力来对抗“3月15日的通知”,还是一贯我行我素的不良作风?

在群众看来,这是一种病态,一种漠视病人,漠然法规条文的傲慢。

由于拒诊、严重医疗事故导致叶建国死亡,该医院有难以卸载的责任。

家属诉求1、明确落实榆林市二院在此事件中的拒诊行为和重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叶建国死亡的事实。

2、还原整个事件真相,以及调查专案组调查过程及结果的书面材料。接受社会及上级部门监督。

3、榆林市二院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并说明事件整个过程。

4、榆林市二院应全面整改,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待合格时再挂牌。

5、追究事件中有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容许家属拷贝患者叶建国在二院急诊及整个救治过程的视频影像资料、病例等所有相关材料。

从逝者家属的要求中看,合情合理合法,医院装袭做哑的姿态,和置之不理的沉默,是对死者的不敬,对生命的藐视,对社会的不恭,对责任的不担当。对于这样的医疗行为,应该立即整改,在诊疗过程中达到及时、适宜、规范。对于出现问题,划分主体责任,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策法规,做好治病救人的高尚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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