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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537万元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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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处罚决定书榆市监罚字〔〕11号,因违反陕西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属于自立标准、自立项目。因违规收取测绘,责令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未退还的费用.76元。

行*处罚决定书中显示:年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收费进行检查。榆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年1月至12月以每宗地元至元的标准收取测绘费,共收取.76元,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移交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1月27日立案。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陕西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十八条第(六)项及第三十六条,和《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行*处罚程序暂时规定》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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