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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有职位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选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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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0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企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缓解企业(组织)人才短缺问题,根据《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0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工信发〔01〕号)和各县市区工贸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审核上报的选聘岗位情况,经研究,现将0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详见附件《榆林市01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职位表》

(二)选聘人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未就业(含就业后又失业)的全日制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榆林市户籍或榆林生源;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组织)工作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01年应届毕业生;

3.列入失信名单(行为)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财*奖补及时限选聘人员与用人企业(组织)签订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自由选择。在合同期内,市财*给予选聘人员每人每年.4万元的奖补,期满后不再发放。奖补资金按月发放至用人企业(组织),由用人企业(组织)发至选聘人员。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及后续需要公告的相关事宜统一在榆林市人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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