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科创新城重点项目移接交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榆林市审计局自年12月9日至12月25日,对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东沙文体馆、体育中心、会展中心(以下称“四馆两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移交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批复情况
1、可研批复情况:《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三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发〔〕63号),批复三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批复估算投资.50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东沙文体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号),批复东沙文体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广场及景观绿化总面积平方米,批复估算投资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39号),同意将原批复估算总投资由万元调整为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榆林市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38号),同意将原批复估算总投资由万元调整为万元。估算投资总计万元。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情况:《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三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号),批复三馆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核定概算投资.59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东沙文体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号),批复东沙文体馆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核定概算投资.18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58号),核定体育中心概算投资.38万元;《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57号),核定会展中心概算投资.40万元。概算投资总计.55万元。
3、用地情况: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年5月12日第50次《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的精神,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将“明珠广场”项目施工场地移交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用于“三馆”建设,项目占地.48亩,已取得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归城投公司所有,未办理土地划转手续。
东沙文体馆位于兴中路与驼峰路交界西南角,南至兴中路,西至驼峰路,总占地面积78.96亩(净用地65.45亩),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第十二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确定在老城区驼城家园棚改地块建设老城区文体馆项目,明确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为项目建设主体,该地块未取得土地证书,亦未办理土地划转手续。
“两中心”项目位于西南新区,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体育中心、会展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榆政国土资审函〔〕8号),同意通过土地预审,批复总占地面积.公顷(.27亩),已取得林地转建设用地批复,正在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
4、其他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办理了《榆林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榆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除“三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办理了《榆林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合同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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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对“三馆”项目招标,确定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项目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24亿元,工期日历天;确定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确定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造价咨询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40万元。年2月26日,市政府召开“四馆两中心”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同意中国建筑设计院崔恺院士团队形成的榆林“三馆”项目建筑设计初步方案。为保证设计工作有效衔接,由该团队负责“三馆”项目后续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市建规局与中国建筑设计院商谈并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合同金额约万元。
年11月对东沙文体馆招标,确定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工期日历天;确定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82万元;确定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为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96.75万元。EPC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
年12月对“两中心”项目招标,确定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29.95亿元,工期日历天;确定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监理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确定希格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EPC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合同金额约万元。
施工合同金额总计57.亿元,合同签订主体均为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规划局移交情况:
年3月24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榆政函〔〕45号),将榆林市“四馆两中心”的建设单位由原来的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调整为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四)收入、支出及结余
1、收入总计41.45万元
(1)市财政局拨付市规划局、科创新城管委会“四馆两中心”专项资金12.6万元。
①年12月,市财政局下达市规划局“四馆两中心”专项资金3亿元(榆政财预发[]号),资金于年12月31日到位;
②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市规划局“四馆两中心”专项资金3亿元(榆政财投发[]23号),资金于年6月27日到位;
③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榆林科创新城管委会“四馆两中心”专项资金10亿元(榆政财投发[]25号),资金于年6月28日到位;
④年8月,市财政局下达市规划局中省专项彩票公益补助资金万元(榆政财综发[]37号),专项用于老城区文体馆建设前期设计等费用,由于规划局未使用该笔款项,年7月10日市财政局将该款拨入科创新城管委会项目资金专户;
⑤年10月,市财政局下达科创新城管委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旅游发展奖补资金万元(榆政财文发[]70号),资金于年10月31日到位。
⑥年市财政局下达市规划局“四馆两中心”专项资金万元(榆政财投发[]42号),年6月市财政局下达市规划局“四馆两中心”省级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资金万元(榆政财投发[]35号),用于“三馆”设计费及设计补偿费.6万元,其余退回财政。
(2)利息收入28.85万元。
2、支出总计.61万元。
“三馆”工程(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13万元(建安投资40万元,待摊投资.13万元);
东沙文体馆工程.72万元(建安投资万元,待摊投资.72万元);
“两中心”工程(会展中心、体育中心).76万元(建安投资.14万元,待摊投资.62万元)。
3、收支节余.84万元。
(1)预付工程款57万元,其中:
“三馆”万元,东沙文体馆万元,“两中心”万元。
(2)银行存款(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营业部).8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批手续方面
1、先开工后办理有关手续
“三馆”先开工后取得《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三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三馆”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东沙文体馆及“两中心”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4、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四馆两中心”未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
5、“四馆两中心”在未办理人防前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馆”和东沙文体馆施工总承包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均无签订日期,“两中心”造价咨询合同无签订日期。
(三)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1、东沙文体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足法定期限。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退投标保证金
“两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两中心”监理项目、“三馆”监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向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涉及万元。其中“两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涉及80万元;“两中心”监理项目涉及10万元、“三馆”监理项目涉及10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目前该项目已移交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土地、人防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对于其他问题,市住建局表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作者/来源:榆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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