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持续优化业务审批流程举措,不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奋力推进各项工作开新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月26日,榆林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贺枫斐表示,去年,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并或自然资源部审批,在全国唯一争取到能化项目单独核算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万亩,将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后落实。通过编制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解决了个项目、2.94万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统征储备土地6.32万亩,上报建设用地4.02万亩,获批建设用地10.38万亩,获批同比增长%;供应建设用地4.65万亩,其中中心城区供应住宅用地亩,同比增长33.2%。6个省级园区按“标准地”方式出让.28亩,占比48.1%,超额完成省定任务。
不动产登记一周办结率达到90%,件均办理时间压缩至1.37个工作日;42%的业务“一次也不跑”。市本级新供应土地全面实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逐步开启“交房即交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个、房屋2.9万套,同比增长53%,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今年1月28日,全市年度营商环境突破年动员大会暨全市招商引资表彰大会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全市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先、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全部获得三项集体荣誉。
全力保障用地规划指标
年,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上位规划,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完善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力争上半年完成编制报批。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落实10万亩能化项目单列指标,争取村庄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能源、矿产及其他建设用地新增规划指标。全面梳理规划期内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和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办公益事业、农村居民点等村庄建设用地,形成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及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二是保障单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对急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通过编制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后由市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承诺的方式,解决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同时,用足用活政策,尽可能多的扩大单选项目范围。
三是保障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申报集体建设用地的,由县市区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即可安排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持续加快建设用地报批
一是压缩组件审查时间。资源规划部门将主动对接用地单位,指导建设用地批报前置手续办理,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组件效率和质量,组件完成后不再提请市、县政府会议研究,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签发《一书四方案》。市、县资源规划部门10个工作日完成组建审查,市、县政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签。
二是简化文件办理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将市、县政府出具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承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说明、土地权属证明等文件,授权资源规划部办文,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专用章”。
三是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将市局每周召开的建设项目业务审批调度会商会由市本级层面延伸到各县市局、扩大到用地单位,构建审批市县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前置审批手续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报件受理审查,指导补正相关资料,但不上报报件,避免反复退件延缓建设用地报批时间。
统筹做好建设用地供应
一是提前制定供地方案。继续实行容缺受理,建设用地组件报省后,即开展规划条件、供地方案、土地价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审查,资源规划部门实行一科牵头、并联审查、“五合一”上会研究,及时提交市规委会、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建设用地一经省政府批准,即可启动土地供应及后续工作,实现无缝衔接、压茬推进。
二是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指导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快完成生态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土壤污染风险、文物考古等区域评价评估工作,夯实“标准地”供应基础。在市本级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三是探索多元供地方式。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不低于工业用地成本价的前提下,按不同供应方式进行全年期折算修正,合理确定工业用地价格;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原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不断提高登记办证效率。
一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整合优化土地供应、产权登记业务流程,推行用地阶段多测合一,在土地成交公示阶段完成权籍数据入库、材料预审等。合并交地和颁证事项,协调税务部门将土地价款与税费征缴合并,签订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前用地单位完成土地现场查验,签订后税务部门一并完成土地价款、税费征缴,实现“交地即交证”。
二是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升级完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打通与税务征缴系统接口,实现多测合一权籍调查数据实时同步至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材料实时共享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土地价款缴纳凭证及完税凭证等数据信息材料部门之间实时互通共享,最大程度让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强化部门业务协同。积极推广“互联网+”网上办理模式,大力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与土地价款、税费缴纳全流程“线上一网办、线下一窗办”,在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零收费”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零跑腿、零材料”服务。
华商报记者郝锦龙编辑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