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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猫腻榆阳大河塔镇牛圈沟村一起风电项目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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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仅仅召开了一次征求意见会,还未征得大部分村民的同意,村支书竟然私自携带公章与一外来公司签订林项目占地补偿协议,且整个协议疑点重重,让村民们无法接受,村民质疑,协议背后是否存在黑色利益输送?

具体详情如何,来自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牛圈沟村村民给您详细道来:

村支书未经村民同意私自与外来公司签订占地补偿协议

年12月9日,大河塔镇牛圈沟村支部书记韩利斌通知村民们,在榆林民生国际酒店就榆林市沙漠绿源能源有限公司在该村准备实施“榆阳区大河塔50MW风电项目”事宜召开征求意见会,会上简单告知村民,榆林市沙漠绿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沙漠绿源公司)的风电项目要进驻村里,全体参加会议人员表示同意进驻,具体占地情况补偿等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年1月6日,我村书记韩利斌和村主任张银团来经村民同意私自携带公章与榆林沙漠绿源公司、榆阳区大河塔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榆林市沙漠绿源有限公司项目占地补偿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道路用地每公里(道路宽6米以上)(含污染费)一次性补偿我村3万元人民币(此补偿标准没有政策依据,每亩补偿不足元)。而且,该土地权属在小组,村民认为:村书记未经村民协商同意,无权与企业签订这样的协议。

舍近求远:弃用新文件,搬用旧文件

年签订的协议,理应采用最新的文件精神,但事实并非如此,补偿标准拒绝参照(榆政办函号)文件执行,而是采用(榆政办发4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让村民们难以接受。

同时,对于有关输出线路及使用的补偿,协议内容为:“榆林市沙漠绿源能源有限公司所建的铁塔每基占地约为1分地左右,属于永久占地,每基铁塔一次性补偿一万元人民币,每根水泥杆及拉线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上述协议内容按照榆政办发49号文件标准补偿,而此协议签订时,最新的《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即号)已经出炉,两份文件里的补偿协议相差甚远。

据村民掌握的资料显示:年9月20日,陕西省林业厅给榆林沙漠绿源公司下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复同意该公司风电项目建设征收大河塔镇牛围沟等三村集体林地1.公顷,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年10月10日,大河塔镇牛圈沟村与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签订了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预征收该村林草地总面积为38.57亩(9个塔基)。补偿标准参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号)文件执行,采用货币安置方式,林地补偿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年10月14日,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榆阳分局与榆林沙漠绿源公司签订了关于《榆林市沙漠绿源有限公司大河塔OMN风电项目征地预付款协议》。

村民认为,大河塔镇牛圈沟村与榆林沙漠绿源公司在年1月6日签订的《榆林市沙漠绿源能源有限公司项司占地补偿协议》,是在省、市、区就该项目完全没有审批完善的前提下签订的,签订的相关内容也没有政策依据,应当认定为无效协议。

协商补偿50万元,到账后反告村民诈骗

榆林沙漠绿源公司取得的陕国土资预审42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沙漠绿源榆阳区大河塔50MW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中明确项目拟用地2.公顷(33.亩),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村民们在榆林沙漠绿源公司建设时,进行维权阻挡,但其告知已与村民签订占地补偿协议,并采取恐吓、威胁等恶劣手段强行施工。直到年3月2日,该村书记才开会告知了村民补偿的具体金额,但村民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绝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由于村民对所签协议全然不知,拒绝接受低标准的补偿,在大河塔镇政府、牛圈沟村村委会、及绿源公司三方和村民多次共同协商后,敲定一个塔基连同占路补偿共50万元给予村民补偿,经全村村民和参会人员同意,将补偿款50万元打到小组长白小军的账户上,但让村民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榆林沙漠绿源公司将牛圈沟村五组村民投诉,称村民涉嫌诈骗,随后,在公安的介入下,乡政府要求将款项打到政府指定的财政账户上,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前脚补偿无法落实,后脚眼看项目就要完工,村民们却无计可施,阻挡施工违法,村民害怕被拘留;不阻挡,外来企业在村民的土地上肆意妄为,少批多占,强行施工。

无奈之下,村民向社会发出求助,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榆林市沙漠绿源公司占用村民耕地、林地的补偿问题,对所有毁坏的林木和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挽回村民损失,振兴乡村,为村民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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