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第二小学
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
招生计划
年秋季,根据高新区教育局招生计划安排,我校一年级计划招收7个教学班,每班招收54人,共计人。
二
招生范围
榆林大道以东,建业大道以西,榆溪大道以南,桃李路以北(含榆兴苑、邦联小区、惠森小区),榆中小区可选择高新二小或高新四小。九龙湾、九州府邸、汇丰大厦、高科府邸可选择高新二小或高新十二小。
三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二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五
招生程序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程序第一阶段:年6月26日—年6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地点:学校博育馆符合上述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孩子到高新二小参加资格审核。6月26日审查和顺嘉府、九龙湾、九州府邸、高科府邸、汇丰大厦。6月27日审查榆兴苑、邦联、惠森、榆中小区。1.《榆林高新区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户口本;3.监护人身份证;4.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仅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二类的提供);5.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6.物业、水电、天然气、取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7.儿童预防接种证。第二阶段:年7月4日—年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地点:学校博育馆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上述四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3.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二)信息核对时间:年7月7日—年7月12日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3日至14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三)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15日—年7月20日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