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人民*府网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司法局、财*局等多个部门。
县*府办公室: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高浩仁同志为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冯晓燕同志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保留待遇。
慕景林同志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保留待遇。
杜东伦同志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保留待遇。
李岳云同志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赵国海同志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胡亚平同志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魏延平同志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博宇同志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虎云同志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蓉同志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申丽娜同志为经济和科技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褚海立同志为机场铁路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闫旭洲同志为机场铁路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孙玮辰同志到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王洋平同志到招商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免去:
赵秉宙同志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县财*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邹金鑫同志为农业财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贾永文同志到*府采购中心保留待遇。
韩宏斌同志到财务规范化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李常富同志到*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中心保留待遇。
高渊毅同志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訾飞同志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苏新伟同志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成俊同志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海宇同志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键同志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白磊同志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段鹏飞同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待遇。
免去:
苏新伟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彦宏同志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顾雪峰同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高治翔同志为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王利平同志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屈向东同志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伟同志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姚远同志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汤栋同志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王建文同志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保留待遇。
郭波同志到市*设施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滕鹏飞同志到市*设施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免去:
陈海春同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县审计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童晓同志为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陈阳同志到审计局保留待遇。
訾海军同志到审计事务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县工业商贸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屈志喜同志为工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强同志为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占虎同志为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县司法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贾志栋同志为司法局张崾先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生龙同志为司法局樊学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芝青同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县交通运输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刘宝同志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存同志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龙同志为农村公路养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兴元同志为农村公路养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白涛同志到交通运输局保留待遇。
王瑞山同志到农村公路养护发展中心保留待遇。
高雄同志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何喜军同志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同意:
白兴禄同志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保留待遇。
县水利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赵秉宙同志为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马义同志为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庆玲同志为引黄供水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书同志为城乡供水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同意:
朱培军同志到水利局保留待遇。
刘元福同志到水土保持工作站保留待遇。
卢大鑫同志到引黄供水建设服务中心保留待遇。
免去:
刘峰同志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职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县民*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樊继霄同志为低保救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海峰同志为低保救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飞同志为婚姻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王金鑫同志到民*局保留待遇。
县行*审批服务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奥惠敏同志为行*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屈彦梅同志为*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柴德思同志为*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武志瑞同志到行*审批服务局保留待遇。
免去:
褚海立同志*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同意:
冯文同志到文化旅游和文物广电局保留待遇。
郑国英同志到文化馆保留待遇。
县林业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刘统民同志为马莲滩沙漠公园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宏伟同志为马莲滩沙漠公园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立斌同志为林草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倩同志为林草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尚建力同志为林木种苗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贺建宏同志为森林生态管护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秦治强同志为森林生态管护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付守金同志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聂红飞同志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麻改梅同志为林草病虫害防治防火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同意:
张春敏同志到林草工作站保留待遇。
方生贵同志到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保留待遇。
县应急管理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崔彩花同志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琳同志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秦瑜同志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杭广东同志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伟同志为应急救援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展硕同志为应急救援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同意:
王学博同志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保留待遇。
吴雄雄同志到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保留待遇。
郭磊同志主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工作。
薛力同志到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保留待遇。
白武同志到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保留待遇。
牛少雄同志到应急救援队保留待遇。
解泽雄同志到应急救援队保留待遇。
县卫生健康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张琰同志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爱霞同志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维林同志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正科级)。
左占荣同志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封申伟同志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齐宏同志到卫生健康局保留待遇。
免去:
潘治富同志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张琰同志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县农业农村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刘峰同志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彦飞同志为农业科技示范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小涛同志为农业科技示范园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苗子焕同志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宝军同志为农业畜禽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建金同志为农业畜禽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鑫同志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淋云同志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亚茹同志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彦飞同志为农业农村合作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彬同志为农业农村合作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如霞同志为园艺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彦君同志为园艺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磊同志为安边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国鹏同志为安边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强同志为白泥井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蓉蓉同志为白泥井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辛一杰同志为白湾子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小飞同志为白湾子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子姝同志为红柳沟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娟同志为砖井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耿怀洋同志为樊学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武同志为樊学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德荣同志为贺圈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宁同志为杨井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荣涛同志为杨井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双龙同志为姬塬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
付军同志为姬塬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侯杰同志为姬塬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同意:
李彦军同志到农业农村局保留待遇。
辛树英同志到农业农村局保留待遇。
免去:
王双龙同志农业畜禽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县医疗保障局: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任命:
刘学渊同志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赵映岚同志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贵存同志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晋同志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建飞同志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同意:
顾小青同志到医疗保障局保留待遇。
免去:
刘学渊同志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同意:
秦银川同志到扶贫开发办公室保留待遇。
郑剑飞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刘玉新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韩飞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黄海生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贺富林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赵娜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同意:
孙永贵同志到供销社保留待遇。
县工业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定边县人民*府年3月12日决定,同意:
王峰同志到工业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保留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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