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榆林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University”。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其历史可以上溯到年的陕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现为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设置有化学与化工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学院,54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人。
榆林校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