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发7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张家砭镇张家砭村背川;
2.2工程规模:该项目西起大理河桥与红色旅游路相接处,东至军民桥头,道路全长1.公里,最大纵坡3.%,最小为0.3%,道路红线宽采用13.5米和12.5米两种断面形式,属城镇一般道路,设计路面标准轴载BZZ-,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
2.3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4元);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Ecqxsaciao;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2次公告):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
2.7其他:本次N2标段投资金额.98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2次公告):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2次公告):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收益状况良好。
3.5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各不少于一项(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并提供合同发放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后查或考察,不得弄虚造假,否则视为无效。
3.6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3个网页截图)。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年09月17日12时00分至年09月22日12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年09月17日12时00分起至年09月26日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2标段名称:绥德县张家砭滨河路市政工程N2标段(2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8。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1)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2)投标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
(4)投标企业咨询或办理CA锁,请到榆林市民大厦四楼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