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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11 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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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生与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的冯*强系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

年5月16日中午下午1时左右,该学生的父亲接到儿子受伤的电话立医院,到以后按医生的建议,立医院继续救治。当日下午3时,该学生父亲以儿子被他人殴打为由向榆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报案。

经诊断:该学生的伤情为:(1)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额顶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部头皮挫伤;(2)右前臂软组织挫伤。先后住院天后现已出院,但据称对如何受伤,仍然记不起来。

现公安机关给家属的答复是:该学生系违法学校规定购买外卖并在取餐时被保安发现,后被保驾驶巡逻车载着学生前往保卫科处理时,当车辆行驶到超市门口时,该学生从巡逻车上跳下时导致头部受伤。据此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

看到这儿,大家不难发现,这个受伤过程与这几天不断发酵的#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车身亡#有一些类似。

令人不解的是:买外卖违反校规,这校规是否合情合理?

学校外聘的保安,有么有权利将违反校规的学生带至保护处处理?有没有校内执法权?

该学生到底是如何受伤的,公安机关是否应当以科学的方式排出家属的合理怀疑?即使不是殴打所致,涉事保安是否和周姓司机类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过失致人重伤罪?

条文摘录: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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